(招标编号:HKZX-2023-41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招标条件
本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EPC 工程总承包-电池-制氮装置专业设备包采购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
规模: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EPC 工程总承包-电池制氮装置专业设备,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制氮装置配套需求提资、设备设计、设备供货、设备装卸、设备的安装、现场调试等,对设备硬件、软件及配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在招标人规划的位置进行深化设计,总体考量和设计本站房、站区内的设备布局,注意制氮站总体布局按 60000Nm’/h 的制氮站总体布局按 2组30000Nm/h 进行规划布置,两组装置的变配电、控制系统、冷却水系统均需单独设置,每组制氮装置需具备单独运行能力。供货期: 最终交付日期以技术协议和合同为准。供货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片区,包茂高速以东,原点大道以南,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EPC 工程总承包-电池制氮装置专业设备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泾河新城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期)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EPC 工程总承包-电池制氮装置专业设备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请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提供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须附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3.申请人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代理商(如申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司一品牌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就同一标段进行资格预审申请),均应提供关键设备材料的授权证明文件等;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应通过 ISO9000 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国家、行业有最新标准实施,应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8日09 时00分到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各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大厦12 层1203 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扫描件及领取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snhuike@126.com,发送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 号金石柏朗大厦12层1203室纸质文件现场或邮寄递交(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9 号金石柏朗大厦12 层1203 室
评审办法: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数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其他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总部经济港 88 栋综合楼
联系人:岳李强
电话:17391247255
电子邮件: yuelq@cckide.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12层1203 室
联 系 人:丁旭涛、李小刚
电话:029-89285074
电子邮件: snhuike@126.com